1)第四十章 摧敌锋于正锐_禽兽系列之玫瑰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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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汉亦大乐道:“冷兵器的淘汰乃是历史所必然,将来的战争必然是火器的天下,这是显而易见之事。”

  古斯塔夫若有所思地望着鲁汉,凝声道:“圣火骑士所言固然大有道理,可如果遇上阴雨天气,火枪威力全失反不如木棍管用,倘若此时敌军乘机来袭却又该如何?”

  “这个……”鲁汉本想说科学在进步,火枪当然也会发展,可一想到两人毕竟初次见面,再说世事难料谁知道以后两人会不会在战场上相见,便也留了个心眼,佯装被古斯塔夫的问题所难住了,半晌才叹息道,“这便是火器的劣势了,如果我认为每一名士兵在配备火器之余,还应该再配冷兵器。”

  古斯塔夫哈哈大笑道:“圣火骑士此法就不妥了,士兵又使火器又使兵剑,必然导致分工不明、责职混乱,进而影响到整支军队的战斗力,所以最理想的分配比例仍是五五分,一半的士兵为火枪兵,一半的士兵为传统持矛兵,如此一来足以应付恶劣的天气,也可以保持足够的进攻火力。”

  鲁汉微微一笑,没有反驳古斯塔夫的言论,其实古斯塔夫身为这时期的人能有这样的军事思想已经算是很先进了,要知道当时欧洲的许多军事将领,都还只把火枪兵用作辅助兵种来保护步兵方阵的侧翼而已,进攻的时候根本就不用这些威力巨大的火枪兵打头阵。

  古斯塔夫接着又叹道:“火枪虽然威力巨大,却有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重新填装弹药所需的时间间隔太长,以圣火骑士所首创之线式排阵固然可以用来应付速度不快的敌军步兵,倘若敌军以骑兵来袭,情况就危险了!”

  古斯塔夫所说不无道理,当时的火枪射程既近,精度又差,一般来说超过20米命中精度就会急剧下降!所以如果仅靠火枪来对付骑兵果然是不太现实的,也许一枪没射中,敌骑的马刀就已经斩到你的脖子上了。

  面对古斯塔夫的感叹,鲁汉却是微笑道:“陛下可曾听说过火枪骑兵?”

  “火枪骑兵?”古斯塔夫闻言一愕,旋即大笑道,“圣火骑士的意思是让火枪兵骑在马背上作战?呵呵,在马背上怎么射击?射完了弹药如何填充?还有精度只能更差,作战效率更加低下,也只有圣战骑士团那伙盗匪才会这么做吧。”

  鲁汉摇头,心忖就算开明如古斯塔夫对于一些超脱这个时代的理念也是难以接受,反不如罗宾汉这个盗匪变通,马背上的火枪兵虽然射精度更差些,却能够完美地弥补填充弹药时间间隔过长的弱点,以速度来换取空间和时间,如何在马背上有效而快速地填装火药对古斯塔夫这时代的人来说固然是个大问题,但对鲁汉这个来自21世纪,熟知枪械发展史的未来人而言却是小菜一碟,一枚小小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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