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二七七章 全天下都在抄袭擎天的广告_重生浪潮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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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飞往莫斯科的飞机上,看着翻滚,变化莫测的云层,吴茂才呆呆的出了神。

  他现在都在回想,前天跟别列佐夫斯基的谈话。

  如果可以的话,他自然是想出去做点事情,哪怕不为了自己,为了九爷,他也应该出去做点事情。

  他知道这些年,九爷一直在培养他,培养他做个有用的人,甚至希望他能做一个出色的人,可以担起责任的人。

  他也一直往这个方面努力着,而且早在两三年前,公司内部就没有他之所以能担任九爷秘书,就是因为跟九爷有亲戚关系的言论了。

  可是现在让他离开九爷,他除了不舍以外,更多的是彷徨。

  这是他这么多年,第一次离开九爷。

  甚至在他的记忆中,上一次离开九爷那么远,好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

  毕竟这些年,自从他从鹏城打工失败,狼狈逃回洛州和九爷在一起之后,似乎就没有真正分开过。

  这也是他一直引以为自傲的地方。

  九爷南下香山创办小霸王的时候,他在,李启明和刘向阳则被留在了洛州。

  九爷北上俄罗斯做倒爷的时候,他也跟着,段勇平和沈伟等人则还在香山。

  可现在,即便只是短暂的分别,他都感觉到了剧烈的不适,脑中忍不住浮想联翩。

  “行了,别想那么多,等到了莫斯科,然后转机到芬兰,你和我在一起,把方总交代下来的事情办好,不就得了吗?”

  别列佐夫斯基拍了拍吴茂才的肩膀,笑嘻嘻的说道。

  说来也奇怪,擎天成立这么些年,仅仅q4之上,分公司副总裁的高管都要有上百个,可跟他关系最好的,既不是汽车联盟和擎天石油公司的副总裁们。

  也不是马昀、陈鸣永、叶琳娜三个经常议事,相互扶持的小伙伴。

  而是吴茂才这个全公司公认,最不着调的存在。

  他曾经也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并且得出了答案。

  他刚刚投靠方总的时候,是吴茂才带着他出去卖的衣服,吃了一顿前所未有的丰盛大餐。

  他至今对那一天,难以忘怀。

  因为那一天,是他生活在朝不保夕,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几年中,第一次感觉自己又是一个人,一个活着的人,有尊严的人。

  然而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最重要是因为,吴茂才虽然不着调,但是待人真诚,喜怒皆能从脸上看出来,跟吴茂才打交道不会那么心累。

  即便有时候,经常狗眼看人低,可是对于自己人,却是没什么话说,从不分贵贱。

  整个公司除了对段总或许还能另眼相看,对其他人,基本上都是一个样。

  从不以你是总公司副总裁,他是公司的普通一员而有什么改变。

  不过,他以为吴茂才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表现,则是因为在吴茂才眼中,不管是他们这些公司副总裁还是公司的普通一员,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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