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三章、改籍作书_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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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兵。

  ——北宋为了地方安定,把什么流民、饥民、流氓、草寇全都塞入兵营,遂至冗军,国家又不可能全都供养得起,结果军伍之弱,几为中原王朝之垫底。而后期唯一有战斗力的西军,其实属于世兵和募兵的结合体。

  征兵制的好处,确实以西汉反映得最为明显,国家随时可以征召大数量的军队参加战争,日常则散之归农,不会对财政造成太大压力——当然象汉武帝那样穷兵黩武,老打大仗也不成,但若采取募兵制,估计武帝壮年时就能把国家彻底搞破产喽。

  然而征兵制对农业生产是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尤其在战事频繁的时段——而且临时招募的农兵缺乏训练,战斗力也未必能有多高。因此西汉在普行征兵制的同时,也多募所谓“六郡良家子”,即在关中武风最盛的区域——天水、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召募中产之家子弟,建成羽林、期门等军,作为军中主力。

  因为世代得入禁军,其实“六郡良家子”也有一定世兵的意味。

  纯任世兵是很不利的,一则容易产生军阀化倾向,二则随着战事渐稀,世兵逐渐腐败——龙未必生龙,凤未必生凤,老鼠生儿也未必会打洞——乃不堪用。明朝就是最好的例子,中晚期的军户多数沦为苦役和炮灰,真正能打的只有所谓将领家丁,则属于招募兵。

  因为三种制度各有优缺点,所以东汉以后的历朝历代,多数混杂使用——当然啦,肯定会以某种兵役制度为其主体。在裴该印象中,中原王朝最能打的时代,就是所谓“强汉盛唐”,汉代暂且不论,唐代武力之盛,其实也只表现在前期而已,即“府兵制”尚未崩溃之时,以及募兵制初起之日。

  所以他本人比较倾向于“府兵制”,也即带有一定前提条件的征兵制度。府兵之所以可用,最主要的就是保证分田到位,存在相当规模并且稳定的中富农阶层,这在大乱之后,土地重新分配,新的兼并潮流尚未激化之时,是最容易造成强兵,并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的好办法。

  当然啦,就目前而言,普遍征兵尚不能提上议事日程——关中流民多数屯垦,有多少财力富裕,可应国家征召的“义务兵”呢?自汉末三国以来,其实军队的主体都是募兵和世兵,至于裴该之崛起,也不能外。

  但是募兵实在太费钱了,裴该长久以来心心念念的“十万强军”,回回都因为财政窘迫,被迫收手,再考虑到既然承诺三五年后便分田地,则募兵的补充兵源将会日蹙,普遍征兵必将提上议事日程。则为补将来征兵制之缺陷,就不得不考虑集募兵与世兵为一体的“六郡良家子”,以充作军队主力了。

  本来这事儿也不急,他不相信自己在一辈人的时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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