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零七章 审问1_从四行仓库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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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掷手榴弹!”近卫中一大喊一声,迅速把手中的手榴弹在鞋底上砸了一下后,就向着上面马超的方向扔了过去!

  只是有一些搞笑的是,由于投掷手榴弹的动作不够舒展,而且是从低向高投掷,无法投掷出最大的距离,所以,很多手榴弹只是扔出了十几米远,这个距离马超所在的阵地还有相当的一段距离!

  不过,哪怕是这么短的距离,也已经达到了近卫中一的要求。他所希望的,也并不是对马超造成什么杀伤,而是争取出那么一丢丢的时间,能够让他们从目前的这个位置,脱离出来就好。

  所以,距离的长短就已经不再是近卫中一所考虑的问题了,不然若是在平时的时候,他手下的这些小鬼子,投掷的距离没有达到标准的话,他的大耳瓜子早就招呼上去了。

  而近卫中一至于为什么要在扔出手榴弹之前,先要砸一下,并不是自己的特殊癖好。这一步是日军投掷手榴弹的标准操作。

  这个操作的原因在于设计时的双重保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使用的手榴弹可以分为两种,就是中国和苏联使用额木柄手榴弹,和美国,日本使用的无柄手榴弹。

  相较于美军使用的“大菠萝”MKⅡ手榴弹的使用方式,日军的“九七式”手榴弹由于采用的是自身独有的棍状引信。(这个设计小金认为是为了省下外置的保险片!)

  所以,在使用时,小鬼子需要先拔掉带着麻绳的保险销,在经过对其底部记性敲击后,击针才能刺破点燃延时引信,大约七秒之后就会爆炸。

  而美军,只需要拔掉保险销对外扔出去就好了,手榴弹的保险片,会在扔出去之后,被自行弹射出去,然后剩下的就是等待爆炸就好了。

  怎么说呢,想对比而言,由于日军手榴弹除了负担自身手榴弹的任务之外,还有担任着掷弹筒弹药,和枪榴弹的职责。并且,这两项职责的占比还要超过手榴弹的比重。

  所以,这一个撞一下才会爆炸的设计,也能理解。毕竟,再被发射出去的那一瞬间,发射药向外推送的力度,足以将手榴弹的撞针点燃引信,根本不对造成任何额外的影响。

  可是对于步兵来说,这一个动作就影响很大了。手榴弹作为一种近程武器来说,当要使用的时候,敌人距离自己的位置基本上已经很近了。

  在这个争分夺秒,情况危急的时刻,每一秒的时间都是那么的宝贵。可你还需要至少十秒钟的时间去完成前置动作,才能使用。之后还需要长达七秒的时间才能爆炸,完成阻敌或者进攻的目标。

  恩,别闹了,有这差不多十秒钟的时间早就逃之夭夭了,或者已经快速开枪至少三枪了。这两种方式,不比等着那个手榴弹爆炸更合适吗。

  所以,日军在战场上使用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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