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0章 男友粉(误_我真没想和大佬协议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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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城主府的卫队到达时,现场除了黑虎等人的尸体,以及一些在混乱中挤掉的鞋袜,甚至裤子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简直是目无王法!”

  卫队的小队长看着现场的一片混乱,忍不住咆哮一声道。

  而他手下的城主府卫兵,有一些对这片熟悉的,一看见尸体的面貌,便道:“队长,死的人叫黑虎,是这两条街有名的泼皮无赖,这旁边刚才围观了那么多人,恐怕又是黑虎在招惹是非,结果遇到了硬茬子,被一剑割了脑袋。”

  听到是泼皮无赖被杀,卫队长紧皱的眉头稍稍舒展了一些,随后又怒道:“那也是目无王法!”

  “是是是……”

  卫兵连连点头,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触上司的眉头。

  “眼下城主大人百岁寿辰在即,必须要维持城内的治安,决不能让类似的江湖莽夫杀人事件再次发生,不然都给我小心你们的脑袋!”

  卫队长用剑鞘敲着地面,铿锵有力的说道:“现在,马上给我搜查过去,一定要把这个目无王法的畜生缉拿归案!”

  “是!”

  卫兵们纷纷应声,然后一溜烟扩散开来,去追寻按个根本不可能被抓到的凶手去了。

  ……

  另一边,元河阁内。

  楚云回到阁中,见元河阁内的伙计们,在两名老掌柜的带领下,井然有序的干着事情,便满意的点了点头,回到自己的房间去。

  对于元河阁,楚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它能顺顺利利的开张两个月的时间,让楚云把那个天品任务完成,就算万事大吉了。

  在此期间,任何人要是敢来找元河阁的麻烦,那就是在他楚云的头上动土,是绝对不能被容忍的。

  躺在床上,楚云想起了刚刚经历的事情,喃喃自语:“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个世界存在着一个庞大的王朝,自然也就有游离在王朝秩序之外的江湖,以那位红衣女子的装扮,应当就是一位江湖游侠。”

  什么是侠?以武犯禁者也。

  不在乎官威,不在乎权势,只看重江湖道义,路见不平,血溅五步。

  楚云是这灵海巨城内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一方元河阁的阁主,遇到像黑虎这般在体制规则内游走的泼皮无赖,只能先顺应了规则,再将黑虎解决,不然便会落人把柄。

  但……

  像红衣女子那般的游侠却不一样。

  她瞧见了不平事,心中意气难平,便毫无顾忌,直接出手,在这长街之上血溅五步。

  有点莽,但却很符合楚云脑海中的暴力美学,十分畅快。

  也很符合楚云心中,对侠的定义。

  老实说,楚云很欣赏她,欣赏的不是她的容貌或本领,而是她的生活方式,一种十分浪漫的,游侠一般的生活方式。

  但,欣赏归欣赏,要楚云像那红衣女子般行事,那还是算了吧……他家大业大的,可不能随便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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