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章_[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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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的雪,生平能见到一次就已是荣幸。而黑狗口中的黄三爷,则是重庆地界上的一位大佬——如今重庆市数一数二的大佬。

  其实说起来,叶家早在清末的时候就已在重庆的商圈里崭露头角,生意做的最大的时候整个四川省的布商都要唯叶家马首是瞻,然而民国之后因为当家人一些错误的决断,又逐渐没落了,尤其近些年时局越来越差,生意也越来越难做,叶家如今的铺子只剩下二十年前的十之一二,收入不过勉强维持着上等人的体面罢了。而这黄三爷与叶家正正相反,听说他年轻的时候还在叶家做过小工,他是这十年里才出头的,并且迅速崛起成为了重庆的大佬——叶荣秋是顶顶瞧不上这位大佬的,因为他认为黄三爷发的是国难财。越是乱世,烟酒赌博的生意就做是好做,多少人倾家荡产贩儿卖女就为了换那一口大烟的快乐,而政|府分|身乏术,腾不出手去管这些家伙。因此黄三爷靠着这些勾当当上了呼风唤雨的人物。

  叶荣秋瞧不上黄三爷,可偏偏黄三爷很瞧得上叶荣秋。许是坐的位置高了,眼界也变得高了,多少投怀送抱的美人黄三爷都不肯要,偏偏就看上了难啃的硬骨头叶荣秋。

  是的,他看上了叶荣秋。黑狗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可觉得新鲜:男人也能看上男人?墙上凿个洞也能杵,为啥非得杵男人的屁股眼子?

  黑狗是黄三爷的一个得宠手下,他在这里,就是黄三爷派他来的。黄三爷让他看住了叶荣秋,把他每天做的事、去的地方、见的人都汇报给自己,如果叶荣秋和什么人太亲近,不管男的女的,黑狗都可以用三爷的名义给那人点教训,让那人从此再也不敢在叶荣秋面前出现。

  如今黄三爷坐大了,想在重庆活下去的人都得畏着他,叶家也不例外。他想要叶荣秋,不管是生的熟的,完整的还是零散的,勾勾手指就能办到。可他偏不,他要一点一点的打散叶荣秋的傲骨,直到他心甘情愿地跪在自己脚边做自己的禁脔。

  而他之所以派黑狗来执行这个任务,因为他觉得黑狗是最适合的人选。黑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条恶犬,而且是野生的藏獒,他凶狠、不通人情,对于任何事情都漫不经心,他没有执念,从来没有见过他为了一个人、一件东西而上心过。

  看得出叶荣秋已经很生气了,但是他的涵养让他克制着,恶狠狠地剜了眼黑狗,就坐上了已在路边候着的黄包车。

  黄包车起驾,黑狗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上。坐在车里的叶荣秋余光瞥见后面那个晃晃荡荡的身影,用标准的重庆话小声骂道:“龟儿子。”

  黄包车在一家茶馆门口停下,叶荣秋走下车。茶馆的门口有一个卖报小童正在吆喝:“大事件!大事件!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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