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5章曾经共舞,是我毕生最快乐的记忆(1)_岁月忽已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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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旧金山还是爱情,它们都只是我们心中的一个梦。

  旧金山同中国相距大约一万五千公里,八月还在实行夏令(每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凌晨两点到十月最后一个星期日凌晨两点)时,与中国时差十三个小时。

  我同江海提前一个星期抵达学校,我花了三天时间来倒时差。每天一觉睡到下午四五点,穿着hellokitty的粉红睡裙含着牙刷在镜子前“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然后趴在地毯上看漫画,电脑音箱开到最大——“ifyouetosanfrancisco。(如果你要来旧金山。)”

  漫画里男女主角趴在课桌上,一人戴一个耳机,侧着头看向对方,眼角眉梢都是笑,身旁的窗台上开了一簇不认识的花。

  我昼夜颠倒,夜越深越有精神,肚子饿了就轻手轻脚地溜到客厅,打开冰箱门,翻出昨天吃剩的比萨,都懒得加热,配着冷牛奶一起吃。我正蹲在地上吃得正香,忽然听到一阵开门声。

  我抬起头,正好看到推门而入的赵一玫。

  我赶忙吞下嘴里的比萨,举着手里一加仑的大罐牛奶瓶子,冲她挥挥手:“嗨。”

  为了学生的安全以及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美国大部分学校都要求新生在第一年必须住学校的公寓,我在选择住宿条件时要求室友均为中国女生,所以最后我被分入了这间3b2b(threebedroomtwobathroom)的寝室。

  赵一玫是我的室友之一。她的房间就在我的对面,是这间屋子里最大的房间,卧室自带卫生间,租金高出我一百二十刀。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北京女孩,身材高挑,深酒红的长发,她主修西班牙语。她比我早来几天,当我第一次看到戴着prada墨镜,背着土黄色mcm双肩包的她时,觉得双眼都快被闪瞎了。

  她到美国的第一件事是买了一辆全新的雷克萨斯双排小跑车,她简直就是个购物狂,每天都在外面游荡,三天来我和她只说过几句话,至今也只知道她的名字。

  “嗨,”她走到我面前,看到我面前那盒寒酸的比萨,挑挑眉毛,“没吃晚饭?”

  “我生物钟乱了,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晚饭。”我不好意思地说。

  “别喝这个牛奶,”赵一玫瞟了我手中的牛奶一眼,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她那盒有机牛奶,“美国的食物激素太多了,别的不说,牛奶和鸡蛋一定要选有机的,不然不仅会发胖,还会长体毛。”

  我吐吐舌头,接过她的牛奶:“谢谢。怪不得我昨天喝了牛奶,今天脸上就爆痘呢。”

  “不过,”她手撑在桌子上,撑着脸,似笑非笑地打量我,“你才十六吧?吃点激素也好,说不定你的a杯还能有救。”

  我震惊地张大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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